宿迁强化财政科技投入赋能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
财政资金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6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宿迁通过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在培育创新主体、建设创业载体、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综合施策,同时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构建财政科技投入长效机制
宿迁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支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关年份,市本级财政科技拨款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规模实现显著提升,为全市科技创新活动提供稳定资金保障。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宿迁推动财政科技总投入稳步增加,有效撬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升,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为科技创新奠定坚实资金基础。
二、精准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宿迁加大对创新主体的培育支持力度。对入选省级“瞪羚”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市场主体,给予相应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针对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技项目,并在本地实现产业化的情况,宿迁按省级投入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补贴设置最高限额,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落地。通过政策激励,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决策主体、投入主体和成果应用主体,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三、强化创新创业载体支撑
宿迁重视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园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园区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服务体系,打造产业创新高地。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方面,宿迁按投资规模给予最高额度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在本地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同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奖励,推动孵化器提升服务能力,培育更多科技型初创企业,构建“孵化-加速-产业化”的全链条培育体系。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宿迁支持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本地转移转化,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每户企业设置奖补上限,激励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提升创新水平。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方面,对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市场主体分别给予奖励,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提升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含量。通过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宿迁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深化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宿迁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多举措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题。在科技信贷方面,扩大“苏科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相关年份市本级“苏科贷”风险补偿资金达到预期目标,并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纳入风险补偿体系,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风险,提升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的便利性。建立创业投资引导机制,对天使投资机构首轮投资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单个项目设置补偿上限;同时对天使投资机构首轮实际投资金额给予奖励补贴,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型初创企业。此外,建立科技保险支持机制,对科技保险补偿资金设置单笔保单补偿比例和上限,分散科技企业创新风险,为科技创新提供金融保障。
六、优化财政科技管理效能
为确保财政科技资金高效使用,宿迁市财政局进一步细化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完善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突出绩效评价导向,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体系,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资金向创新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领域倾斜。通过加强资金监管、优化管理服务,宿迁切实提升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配置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导和支撑作用。
通过一系列财政科技投入政策的实施,宿迁正不断优化创新生态,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全市经济在创新驱动下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