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招商引资

宿迁市创新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惠及民生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6日
近年来,宿迁市以《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为指引,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路径,通过招商引资、政策引导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形成项目购买与岗位购买协同推进的格局,有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一、政策引领,夯实制度基础。2014年,宿迁市出台《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制度遵循。此后,宿迁市结合实际,认真排定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列入政府购买范畴,制定详细推进方案,明确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服务内容、采购流程及绩效评价标准,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推进,为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化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新项目购买模式,激活文化服务供给。宿迁市将项目购买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形式,在重大文化活动、品牌文化建设等领域,改变传统政府包办模式,通过委托生产、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吸引民间资本、社会力量进入文化服务领域。在文艺创作方面,宿迁市文广新局曾联合相关县区政府,委托专业文艺团体与创作机构合作打造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政府承担创作经费,既保障艺术质量,又推动优秀文化作品传播。在常态化文化服务中,打造“周末书场”等文化品牌,利用夏秋时节,邀请苏北琴书、苏北大鼓等传统曲艺传承人在市区河滨公园开展周末演出,政府按场次给予补贴,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传统曲艺魅力。
三、优化岗位购买机制,提升场馆服务效能。为破解公共文化场馆服务人员不足问题,宿迁市在岗位购买方面重点发力,将公共文化场馆的保安保洁等辅助性岗位纳入购买范围。目前,宿迁市所有公共文化场馆已全部实行免费对外开放,为保障场馆有序运行,市级公共文化场馆通过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采取社会化管理方式开展保安保洁工作。这种岗位购买模式不仅减轻了场馆管理压力,还通过专业化服务提升了场馆环境维护和安全保障水平,同时有效降低财政运行成本。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拓展文化服务阵地。宿迁市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除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文化场馆外,积极鼓励热心文化事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设施建设与运营,支持创办“文化大院”等基层文化阵地。这些“文化大院”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开展书画展览、文艺排练、民俗体验等多样化活动,成为弥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的重要补充,满足了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
五、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服务质量。宿迁市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评价机制,从项目立项、采购招标到服务实施、绩效评估,全程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在项目购买中,明确服务标准和验收细则,确保承接主体按合同提供服务;在岗位购买中,定期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或更换。通过严格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实处,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六、成效显著,群众文化获得感增强。经过多年实践,宿迁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项目购买方面,一批优秀文艺作品成功打造,“周末书场”等文化品牌深入人心,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岗位购买方面,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更加规范高效,免费开放政策落到实处;社会力量参与方面,“文化大院”等新型文化阵地蓬勃发展,基层文化活力持续释放。如今,宿迁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内容更加丰富、覆盖更加广泛,群众在文化生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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