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私营企业增长显著
深化改革
经济发展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7日
宿迁市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2014年,宿迁市围绕降低准入门槛、提升服务效能,出台多项创新政策,全年新增私营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
一、政策创新驱动市场准入便利化
宿迁市2014年印发《宿迁市深化工商登记和并联审批改革意见》,率先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整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流程,将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同步实施的《宿迁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放宽住所登记限制,允许“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解决初创企业场地难题。
二、行政审批改革释放制度红利
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宿迁市取消合并审批事项127项,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监管的比例提升至65%。调整后的《宿迁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仅保留15类特殊行业许可,其余领域实现“先照后证”,企业开办成本降低约30%。
三、公司制企业占比凸显结构优化
2014年宿迁市新增私营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比接近60%,同比增长超七成。这一变化反映投资者更倾向于选择有限责任形式,表明市场主体的规范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提升。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领域公司制企业增速尤为明显,占比达新增总量的四成以上。
四、服务效能提升助力招商引资
宿迁市政务服务中心推出“线上预约+线下帮办”服务,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率达92%。通过设立招商引资绿色通道,重点项目审批时限再压缩50%,带动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产业集聚发展。配套建立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实时共享,为后续投资提供数据支撑。
五、改革成效辐射县域经济
宿迁下辖县区同步推进改革试点,沭阳县、泗洪县等地私营企业增长率均超全市平均水平。县域特色产业如花卉种植、水产加工等领域新增市场主体同比增长逾八成,形成“一县一业”差异化发展格局。
宿迁市通过系统性制度创新,构建起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体系。2014年私营企业增长数据印证了改革实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后续宿迁市将进一步优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