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强化节能审查机制助力绿色招商引资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为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宿迁市近期出台《宿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将节能审查作为项目全周期监管的核心环节,旨在通过制度优化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绿色招商引资提供政策保障。该细则明确要求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通过节能审查,并纳入在线审批平台统一管理,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政策背景与顶层设计衔接
宿迁市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是对《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细化落实。2023年以来,江苏省明确提出将“双碳”目标嵌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各地市建立分级分类的节能审查体系。宿迁市结合本地产业特点,重点针对化工、建材、纺织等高耗能行业,强化源头管控,规定政府投资项目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审查,企业投资项目则需在开工前取得批复,确保政策执行与省级要求无缝衔接。
二、审查流程与数字化管理创新
根据细则要求,宿迁市全面推行节能审查线上办理,依托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申报、评估、批复全流程电子化。审查内容涵盖项目能源消费总量、能效水平、节能措施可行性等核心指标,对年综合能耗超5000吨标准煤的项目需组织专家论证。通过数据共享与过程留痕,既提升审批透明度,又避免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
三、刚性约束与动态监管并举
宿迁市明确建立“审查-验收-后评价”闭环机制。对于未通过审查擅自开工的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已建成项目不得投产,并纳入信用惩戒名单。2023年第三季度,宿迁市已对3个违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营期定期报送能源消耗数据,节能主管部门按20%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对数据异常项目启动现场核查。
四、绿色导向与产业转型协同
细则特别提出对可再生能源利用、余热回收等低碳技术应用项目给予优先审批。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已试点开展“节能审查+绿色招商”联动,2023年新引进的12个项目中,9个因采用光伏一体化设计获得快速批复。此外,宿迁市发改委联合金融机构开发“节能贷”产品,对审查评级优良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形成政策激励组合拳。
该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宿迁市节能管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通过制度创新既守住能耗总量红线,又为优质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