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8年第七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暨首届苏州文化创意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文广新局制定的《2018年第七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暨首届苏州文化创意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抓紧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 市政府关于发布苏州市企业两化融合考评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由市经信委编制的《苏州市企业两化融合考评指标体系》(试行)已经市政府审定,现予发布。 本指标体系是我市企业信息化工作考核和评估的标准。请各地、各部门、各单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市政府办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苏州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苏州市食品安全举报奖

  • 转发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实施意见

    江苏-苏州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农林局、水利局: 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和提升花卉苗木产业的意见

    江苏-常州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花卉苗木产业是我市最具优势的现代农业主导产业,在国内花卉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是我市成功赢得2013年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举办权的产业基础。抓住办好花博会的重大机遇,不失时机推进

  • 外汇局就规范跨境证券投资外汇管理相关问题答问

    江苏-淮安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基本情况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是指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经批准汇入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专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本金、资本利得、股息等经批准后可购汇汇出的一种资本市场开放模式。20

  • 《市政府关于承接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第二批)的通知》解读

    江苏-南通

    2018年3月29日,南通市政府印发了《市政府关于承接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第二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8年3月1日,省政府印发了《省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

  • 市银监局出台指导意见力促经济发展

    江苏-淮安

    近日,市银监局出台了《关于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 促进经济增长的指导意见》,提出八条措施,要求全市银行业机构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的政策和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要求,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全年增加贷款100

  • 市政府关于长江采砂船舶指定停泊点的通告

    江苏-常州

    为加强长江河道采砂船舶停泊管理,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6〕98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通告如下: 1. 采砂禁止区域:长江常州段全部水域; 2. 采砂船指定停泊点地

  • 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南京

    (2006年7月8日南京市政府令第247号发布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0月30日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出口名牌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苏州

    (2008年3月24日苏府〔2008〕40号文发布?根据2019年1月3日苏府规字〔2019〕1号文修正)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出口名牌对开拓国际市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导向作用,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名牌

  • 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

    江苏-南京

    (2023年8月16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体系与能力建设第三章 传承与文化传播第四章 创新与融合发展第五章 保

  •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征收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南京

    (宁政办发〔2005〕141号印发,宁政发〔2010〕239号第一次修改,宁政规字〔2012〕2号第二次修改,宁政规字〔2017〕15号第三次修改,宁政规字〔2021〕1号第四次修改;2005年12月9日发布)关于征收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

  •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

    江苏-南京

    (宁政规字〔2013〕10号;2013年5月6日发布)(2020年修订版)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房屋征收、房屋拆迁与补偿安置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顺利实施,根据

  • 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的通知

    江苏-镇江

    (镇政规发〔2017〕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已于2017年10月11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商务部解读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管理办法

    江苏-淮安

    2009年5月13日,商务部颁布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者,持通用许可批复依据通用许可有效期和范围,多次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无需逐单申请出口许可。商务部产业司负责

  • 国土资源部就《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发布答问

    江苏-淮安

    2009年6月17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签发《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作为规范土地调查工作的第一部部门规章,《办法》究竟对土地调查作出了怎样的规定?《办法》的出台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乃至日常土

  • 知识产权局解读《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

    江苏-淮安

    2010年1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了《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发展目标、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人才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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