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和《镇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
江苏-镇江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要求,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
江苏-镇江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镇江市“
江苏-镇江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重点产业链优化培育工作实施意见(2017—2019年)》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7
江苏-镇江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7年印发的《镇江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镇政办发
江苏-南通
市财政局: 根据十五届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组建南通科创投资集团、设立南通创新发展基金的方案》,现就组建南通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大股权投资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发
江苏-南通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指采用市场竞争方式提供服务的机构)和服务单位(指归属于行政机关未市场化运作的单位,以下合称“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引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减少中介服务时限,规范中
江苏-常州
市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高质量发展指标监测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8﹞59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建立常
江苏-常州
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发展的引导促进作用,有效引导金融资本参与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8〕5号)精神和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
江苏-扬州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有关精神,不断提升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能力和市场化水平,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取消扬州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有偿使用费足
江苏-南通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工贸系统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整合的意见》(通委发[2004]19号)精神,决定建立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是
江苏-南通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是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以国资委办公室的名义,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开发区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为了理顺出资人关系,进一步提升我市孵化器材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江苏-南通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2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南通市市直行政事
江苏-南通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速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科技创业社区投资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通科技创业社区投资有限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是由南
江苏-常州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2022年度在常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重点领域贷款评价激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在常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重点领域贷款评价激励办法
江苏-南通
市规划局:你局2017年1月3日《关于调整南通港闸区市北新城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规发〔201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J1-01、J1-02、J1-03地块控规。二、调整后的市北新城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江苏-南通
市规划局:你局2017年8月28日《关于调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规发〔2017〕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调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二、调整后的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
江苏-南通
市规划局:你局2017年8月30日《关于调整苏通科技产业园一期E4-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规发〔2017〕78号)收悉。经2017年8月23日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第2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调整苏通科技产业
江苏-南通
市规划局: 你局2016年7月1日《关于调整港闸区唐闸单元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规发〔2016〕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唐闸单元A-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的唐闸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江苏-南通
市规划局: 你局2018年7月25日《关于调整港闸区沿江单元G1-03、G1-15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规发〔2018〕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港闸区沿江单元G1-03、G1-15等地块(芦泾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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