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淮安区
根据《市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淮政发〔2017〕124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5〕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苏-淮安-淮安区
根据《市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淮政发〔2017〕124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内河船用液化天然气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
江苏-淮安-淮安区
根据《市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淮政发〔2017〕124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4〕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邮
江苏-淮安-淮安区
根据《市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淮政发〔2017〕124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发〔2013〕1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
江苏-苏州-虎丘区
根据苏州虎丘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项目的建设需要,2012年5月24日,市政府作出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虎丘西路6号房屋系私房,房屋所有权人为钱杏元,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248.52平方米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姑苏区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姑苏府〔2017〕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胥江街道、沧浪街道,以原两街道管理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姑苏区沧浪街道。新设立的沧浪街道,管理2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面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沧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姑沧办〔2022〕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沧浪街道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黄石桥河(未命名,河长制公示牌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沧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姑沧办〔2023〕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沧浪街道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竹辉河(未命名,河长制公示牌指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沧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姑沧办〔2024〕1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沧浪街道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玉兰新村西侧,起点为盘门内城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平江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平街办〔2023〕68号、平街办〔2023〕71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平江街道区域内的7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平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平江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注销的函》(平街办〔2023〕7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平江街道区域内的5条道路地名予以注销。 一、将“塔弄”指称道路地名予以注销。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苏锦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苏街办〔2024〕2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苏锦街道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平津路北,起点为广济北路、止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姑沧新城〔2022〕6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吴门桥街道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苏州市新康实验小学校南
江苏-淮安
关于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淮安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 ?淮政发〔2016〕1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我辖区内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通
江苏-扬州-广陵区
广陵区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同意你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现通知如下: 同意撤销广陵区汤汪乡,设立广陵区汤汪街道。以原汤汪乡所辖行政区域为汤汪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汤汪花园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连运路65号汤汪花园小区梅花苑9幢。
江苏-淮安-淮安区
失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区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准则(试行)的通知 ?淮政发〔2016〕1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区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淮安市人民
江苏-淮安-淮安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4〕6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雨水排水规划设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
江苏-淮安-淮安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本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通知 ? 淮政办发〔2018〕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
江苏-淮安-淮安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首批货运车辆装载源头单位名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2〕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
江苏-淮安-淮安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2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的工作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
江苏-苏州-常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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